根据《清远市司法局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清司函〔2019〕61号)及《连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拟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月12日通过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月12日期间,我局未收到相关建议和意见反馈。
特此公示。
连州市司法局
2020年1月20日